杭州印发建设国际文化创意中心实施意见 杭州文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杭州印发建设国际文化创意中心实施意见

时间:
2018-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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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意天堂网站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把文化产业打造成为万亿级产业的意见》和《杭州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进一步提升我市文化创意产业的综合竞争力,加快推进国际文化创意中心建设,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八八战略”为总纲,以打造独特韵味别样精彩世界名城为目标,以“创新发展、集聚发展、开放发展、融合发展”为主线,培育新兴业态、打造新增长极,进一步完善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和市场体系,全面提升文化创意产业的规模总实力、行业引领力、平台集聚力、创新创造力、发展带动力和国际影响力,加快建设竞争力强、特色鲜明、发展领先的国际文化创意中心。 

(二)基本原则 

坚持正确导向,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坚持创新驱动,推动内容、业态、模式、技术和管理创新;坚持内容为先,以内容优势赢得产业发展优势;坚持突出重点,以重点行业、平台、企业、品牌引领发展;坚持传承弘扬,促进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坚持科技支撑,用前沿科技提升文化创意产业效益;坚持开放带动,实施“走出去”和“引进来”战略,挖掘发展新潜力。 

(三)发展目标 

全市文化创意产业增加值以年均15%左右的速度递增,到2022年,文化创意产业增加值达5000亿元以上,总产出达2万亿元左右(按国家统计口径,文化产业增加值达2600亿元左右);构建在国际上有较高知名度、在全国具有引领示范作用的之江文化产业带,培育6个以上产业能级达百亿元的文化创意产业集群,打造成为全市文化创意产业提质增效发展的主引擎、全省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增长带。推动全市基本形成开放统一、要素集聚、竞争有序的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和市场体系,基本建成“全国领先、世界前列”的国际文化创意中心。 

二、重点任务 

(一)大力实施文化固本工程 

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入挖掘地方特色文化,结合时代特征,推进文化传承与创新发展,着力提升杭州文化的引领力、创造力、传播力、服务力和竞争力。 

1.传承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深入挖掘优秀传统文化的历史渊源、发展脉络和基本走向,在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过程中充分展现中华文化的独特创造、价值理念和鲜明特色。系统梳理传统文化资源,通过产业的发展,让优秀传统文化在新时代实现新发展、发挥新价值。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文化创作生产和推动产业发展的各个方面。大力弘扬红船精神、浙江精神,深刻理解把握其孕育的首创、奋斗、奉献的精神特质,结合时代特点,不断激发文化创新创业活力。 

2.深入挖掘地方特色文化。加强对跨湖桥文化、良渚文化、吴越文化和南宋文化等地方特色文化的挖掘阐释,加快南宋皇城大遗址公园建设,推进良渚古城遗址申遗工作,做好文化遗产保护和产业化传承发展。加强对杭州近代人文思想和杭州名人的研究,推出一批有重要影响的原创性文化成果和标志性文化成果。深入挖掘西湖文化、运河文化、钱塘江文化和湿地文化,大力推进大运河(杭州段)文化带、之江文化产业带建设,打造特色文化全景展示、文化遗产有效保护传承、文化创意产业集聚的文化长廊。 

3.推动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深入挖掘优秀传统文化和地方特色文化蕴含的思想观念、人文精神和道德规范,结合时代要求继承创新,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提供持久的创新源泉和内生动力。有序推进文化与文艺体验、体育娱乐、旅游休闲、饮食医药、服装服饰等融合发展,深化文化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引导健康向上的文化消费。顺应“文化+互联网”发展趋势,在不断赋予优秀传统文化和地方特色文化新精神内涵的前提下尝试各种现代表达形式,创作生产弘扬主旋律、歌颂新时代的文化创意产品,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二)大力实施行业引领工程 

加快数字内容、影视、动漫游戏、创意设计、现代演艺等优势行业引领发展,实现文化会展、文化休闲旅游、艺术品、教育培训、信息服务等重点行业跨越式发展,促进数字文化装备、数字舞台演艺、数字艺术展示等新兴行业加快发展。到2022年,全市文化创意产业优势行业和重点行业增加值占全部文化创意产业增加值比重在85%左右,其中,数字内容产业增加值达3000亿元以上。 

1.加快提升优势行业首位度。打造全球数字内容产业中心。依托国家信息经济示范区、国家数字出版产业基地、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国家数字娱乐产业示范基地、国家级动画产业基地、“中国网络作家村”等重点平台和阿里达摩院、网易云音乐、咪咕数字阅读、天翼数字阅读等重点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内容创新、技术创新、模式创新、业态创新,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的数字内容领军企业和重点产业平台。深度应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科技创新成果,促进创新链与产业链有效对接,数字娱乐、数字传媒、数字出版等重点领域实力明显增强,形成品质优良、技术先进、消费活跃、效益良好的数字内容产业发展格局。产业总实力位居全国前列,产业带动力和影响力辐射全球。适时研究制定推动全市数字内容产业发展的专项政策。建设华语影视内容生产中心和国际影视产业基地。依托中国(浙江)影视产业国际合作实验区杭州总部、西溪创意产业园、之江国际影视产业集聚区、中国互联网影视产业园、1905影视小镇等重点平台建设,以精品打造为核心,全面提升拍摄制作、后期发行、影视大数据研究、衍生产品研发等影视全产业链发展能级,积极拓宽影视产品海外销售推广渠道,推动相关地区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影视产业专项扶持政策,进一步提升“杭派影视”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全力打造华语影视内容生产中心和国际影视产业基地。打造国际动漫之都和全国游戏产业集聚中心。依托“动漫之都”品牌,围绕“鼓励原创、扶优扶强、打造精品”的发展目标,发挥动漫游戏产业先发优势,完善动漫公共技术平台支撑服务体系建设,以高科技手段加快提升动漫游戏产业核心竞争力和产业附加值,扩大“杭产动漫”对外服务贸易,打造面向未来的国际动漫游戏产业中心。举办全国性电竞赛事,加强与国内知名单位和机构合作,引进知名竞技战队及配套企业,建设相关交流服务平台,构建比赛、交易、直播、培训为一体的电竞产业生态圈,打响杭州在电竞领域的品牌,推动杭州游戏及电竞产业发展。积极落实《关于推进杭州市动漫游戏产业做优做强的实施意见》,加大对动漫游戏精品和企业的扶持力度。对通过国家动漫企业认定的文化创意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相应政策。构建国际创意设计产业格局。发挥创意设计贯穿于经济社会多行业多领域的特点,强化创意设计的引领和支撑作用,推进工业设计、建筑设计、时尚设计、广告设计等行业创新,提升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国家广告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梦栖小镇、艺尚小镇等产业平台的核心竞争力,打造全国设计产业发展标杆、世界工业设计高地和全球设计资源聚合平台,构建“互联网+设计+制造+服务”的创意设计产业生态系统,提高创意设计产业整体效益和国际影响力,打响“杭州设计”品牌。适时研究制定扶持创意设计产业发展的专项政策。打造中国演艺之都。支持国有及民营文艺院团开展主题创作,重点扶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反映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艺术精品。加快灵山演艺小镇、新青年演艺产业园等文化演艺产业基地建设,优化提升“宋城千古情”等品牌演艺产业项目,鼓励创作一批弘扬主旋律、歌颂新时代的现代文化演艺项目。加大戏曲演出市场培育力度,探索建立多方参与、供需对接的传统戏曲演出交易平台,办好杭州国际戏剧节、杭州国际音乐节、西湖合唱节、新剧(节)目汇演等系列文化品牌活动。推动杭州与国内外重大演艺品牌活动的对接交流,提升杭州演艺品牌在全国的影响力和辐射力。 

2.全面促进重点行业升级。建设国际文化会展之都。抢抓“后峰会、亚运会、现代化”的历史性机遇,着力办好中国国际动漫节、杭州文化创意产业博览会、浙江·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会、国际融媒体融合技术研讨会、中国影视艺术创新峰会、中国设计智造大奖、创意中国(杭州)国际工业设计大赛等品牌文化会展赛事活动,全面提升“国际化、专业化、品牌化、产业化”水平。加强与国际会展专门机构的联系,建立国际会展引进和申办联动机制,引进办好世界工业设计大会、戛纳电视节、国际保护知识产权协会(AIPPI)杭州世界知识产权大会等全球文化创意领域重点节展。用好文化会展相关资金,探索设立会展业投资基金,培育发展专业会展服务机构、新型会展媒体等会展新业态,推动展会经济,提升展会效益,全力打造国际文化会展之都。建设全球文化休闲旅游目的地。着眼于文化消费模式升级,加快推动以文化休闲、运动娱乐、文化养生等为重点的文化休闲旅游业发展,使杭州成为独特韵味别样精彩的全球首选旅游目的地之一。以举办2018世界短池游泳锦标赛和2022年杭州亚运会为契机,发展赛事经济,办好国际马拉松、国际冲浪节等国际性体育赛事,培育体育影视、体育动漫、体育衍生品等新业态,扩大体育康健消费市场。借势乡村振兴战略,统筹城乡资源,推动“文创西进”,发展创意民宿、创意农业、文化休闲等产业。加大对各地文化创意产业投资引导、融资贷款、招商引资、项目引进等方面扶持力度。打响全球“工艺与民间艺术之都”品牌。依托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球创意城市网络“工艺与民间艺术之都”建设,弘扬工匠精神和培育“新匠人”群体,实施“手工技艺再造工程”,推动工艺创新。以“让文物活起来”为目标,鼓励各类博物馆、展示馆、陈列馆探索传统文物与当代设计融合创新模式,推动艺术衍生品和旅游纪念品的研发营销。按照国际现代艺术品的一级市场标准,培育画廊、文化经纪等行业中介机构做大做强。依托西泠印社等名社、中国美术学院等名校资源,培育一批鉴赏、收藏、拍卖、交易等行业领军企业。积极支持线上艺术品交易平台发展,构建线上线下艺术品交易协同发展机制,办好杭州文化产权交易所,探索搭建文化金融专业化交易平台,着力打造全国一流的艺术品交易中心。构建现代职业教育和终身教育体系。以推进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球学习型城市建设为重点,广泛开展杭州学习节、西湖读书节、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以及中国数字阅读大会等活动,积极构建市民学习圈、建设数字化学习服务平台,大力发展终身教育。引导社会各类培训机构参与职业技能培训,以之江艺术培训产业走廊为平台,推进名校、名企、名人集聚,打造杭州职业教育升级版。构建信息服务业国际竞争先导区。以互联网文化创意产业、数字电视业、文化软件业为重点,依托阿里巴巴、网易、华数等行业领军企业,充分发挥“软件定义”的赋值、赋能、赋智作用,进一步提升网络新闻服务、网络信息发布、网络音乐服务、网络影视服务、数字电视服务等水平,着力构建国际知名、创新活跃、质量和效益领先、产业和城市融合发展的国际化中国软件名城,为提升全市文化创意产业核心竞争力提供支撑。积极响应“一带一路”倡议,依托中国(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加强文化创意产品对外服务贸易,着力打造面向全球的文化创意产品跨境电商重要节点城市。 

3.支持引导新兴行业发展。以“文创产业化、产业文创化”为主线,构建文化创意产业与相关产业全方位、深层次、宽领域的融合发展格局。实施“文化+互联网+科技”产业推进工程,在文化领域推广应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前沿科技,鼓励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引领新型文化消费的可穿戴设备、智能硬件、沉浸式体验平台等,加快先进舞台设备、新型影院系统等的集成设计和市场推广,推进数字文化装备、数字舞台演艺、数字艺术展示等行业发展。 

(三)大力实施平台建设工程 

积极构建重大平台发展体系,做强平台功能,放大平台效应,使之成为推进全市文化创意产业在高起点上实现新发展的主战场、主引擎和增长极。到2022年,国家级文化产业园区(基地)由10个增加至15个,市级以上文化创意园区(产业平台)集聚企业数达10000家以上,园区(产业平台)内就业人数达20万人以上。 

1.着力构建产业发展大平台。抢抓全省“大湾区”建设机遇,依托钱塘江两岸的文化、人才、科技、金融等资源优势,规划建设数字文化产业基地、动漫游戏产业基地、影视文化产业基地、艺术创作产业基地等,培育之江发展核、滨江(白马湖)发展极等6个产业能级达百亿元的文化创意产业集群,打造在国际上有较高知名度、在全国具有引领示范意义的之江文化产业带。深度挖掘运河沿线独特的历史文化资源,依托运河遗产核心段的历史建筑、工业遗存、特色街区等载体,不断融入文化创意元素,着力打造沿运河文化创意产业走廊,为大运河文化带建设提供产业支撑。推进全球“工艺与民间艺术之都”和白马湖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中国(浙江)影视产业国际合作实验区杭州总部、浙江国家音乐产业基地萧山园区、两岸文化创意产业合作实验区等国家级文化产业平台建设。对经审定批准的国家级文化产业园区(基地),按照《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特色小镇规划建设的实施意见》(杭政函〔2015〕136号)给予扶持;对未明确规划四至边界的国家级文化产业园区(基地),需进一步明确四至边界范围并报市委、市政府批准后,可享受此项政策;对特别重大的文化创意产业平台,可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专题研究后给予扶持。各区、县(市)要结合实际,制定区域文化创意产业扶持政策,加大对辖区范围内重点产业平台的扶持。

2.促进多元化产业集聚。立足特色发展和错位竞争,优化提升之江文化创意园、良渚文化遗址公园等文化创意园区(基地、楼宇)的规模化、集约化和专业化水平。发挥“小镇经济”“街区经济”牵引作用,深化文创产业与区域经济融合,加快艺创小镇、艺尚小镇、馒头山文化街区、桥西历史文化街区等文化创意小镇和街区建设。利用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大学科技园和高校、科研院所等有利条件,着力构建一批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文化创意类“众创空间”“创新工场”等新型创业服务平台。对入选省、市级特色小镇创建名单的文化创意特色小镇在创建期间及验收命名后,享受特色小镇相关政策。 

3.深化拓展产业发展空间。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保障文化创意产业用地,推动文化创意产业做大做强实现跨越式发展,增强经济发展活力。完善文化创意产业用地供应模式,对符合城市发展、土地利用和产业发展规划的文化创意企业新建及扩建项目,优先安排建设用地指标。按照创新型产业差别化地价管理制度,根据文化创意产业用地特征,出让起价按工业用地评估价的1.5倍修正后评估确定。新供地项目可试行“先租赁后出让”的弹性供地制度。结合我市产业功能分区和布局结构,对文化创新型产业用地,在符合城市规划的前提下,允许提高用地容积率。鼓励盘活存量房地资源用于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对利用空余或闲置工业厂房、仓储用房等存量房地资源兴办文化创意产业的项目,不涉及重新开发建设且无需转让房屋产权和土地使用权的,经确认批准,其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类型可暂时保持不变,暂不征收原产权单位土地年租金或土地收益。 

(四)大力实施主体培育工程 建立健全有文化特色的现代企业制度,做优做强各类市场主体,着力构建创新力强、竞争性优、结构合理的现代文化企业梯队。到2022年,全市培育上市文化创意企业由30家增加至40家,新三板挂牌文化创意企业由100家增加至150家,主营业务收入超亿元企业由487家增加至600家。 

1.做大做强国有文化集团。全面深化文化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国有文化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推进公司制股份制改造,鼓励经营性资产上市,加快媒体融合发展步伐,做强实体经济,不断壮大杭报集团、杭州文广集团、华数集团、西泠印社集团、杭州出版集团等国有文化集团综合实力。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进一步提升国有文化投资引导基金规模绩效,做大做强杭州文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培育打造“航母级”文化创意产业投融资平台。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享受自转制注册之日起免征企业所得税等优惠政策。 

2.发展壮大民营文化企业。鼓励引导社会资本进入文化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壮大民营文化创意企业实力,着力培育一批文化创新品牌企业。加快实施“凤凰行动”计划,推进文化创意企业上市(挂牌),鼓励跨行业、跨地区、跨所有制并购重组,打造一批品牌突出、行业知名的民营文化领军企业(集团)。对已认定的重点拟上市文化创意企业、上市文化创意公司及挂牌文化创意企业,完成改制并设立股份公司的,经认定后给予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完成挂牌并实现交易的,经认定后,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在境内外直接上市并实现交易的,经认定后,给予1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上市公司完成符合监管部门规定重大资产重组的,经认定后,给予1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实现资本市场再融资并在杭州文创领域投资的,经认定后,按不超过所投项目到位资金0.5%的比例给予补助,最高补助资金不超过1000万元。加大对文化创意产业招商引资的扶持力度,对外地(杭州行政区域之外)上市文化创意公司迁址进杭并完成工商登记、纳税登记变更的,经认定后,给予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以上政策以及财政分担按照《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落实“凤凰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杭政〔2018〕14号)执行。对重大文化创意项目,采取“一事一议”办法,给予政策倾斜。 

3.扶持中小文创企业发展。指导中小文化创意企业走“专、精、特、新”和与大企业协作配套发展的道路,促进中小文化创意企业向专业化、品牌化方向发展。依托文化创意产业无形资产担保贷款风险补偿基金、信用贷款风险补偿基金等文创金融产品,积极为中小文化创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鼓励文化创意企业参与高新技术企业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评估认定,凡经认定的文化创意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允许按照相关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对实际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对符合软件企业享受条件的文化创意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积极落实小微文化企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文化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五)大力实施内容生产工程 

充分发挥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国家数字出版产业基地、“中国网络作家村”等平台引领作用,鼓励内容创新生产,提升全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动能。到2022年,数字内容创作、文艺精品创作及创意设计创作等继续保持全国领先地位,在国际上打响“杭州创作”品牌。 

1.深化推进数字内容创新。推进“文化+互联网”融合发展,鼓励对艺术品、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等文化资源的数字化转化及开发,实现优秀传统文化资源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创新发展,利用先进技术,加大融媒体产品的制作生产力度,创作一批高水平、有影响的“现象级”原创融媒体产品。发挥全市文化创意产业优势,大力发展网络文化内容,推动网络文学、网络影视剧、网络音乐、网络戏剧、网络动漫、网络综艺等创新繁荣,促进微电影、微视频、微动漫等“微系列”内容创作生产。加大对优秀数字内容作品的扶持力度,鼓励其参加国内外专业奖项评选,对获得国家级及境外国际知名奖项的作品,经认定后,给予不超过30万元的扶持补助。 

2.支持鼓励文艺精品创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实施文艺精品战略,科学编制当代现实题材、爱国主义题材、重大革命和历史题材、青少年题材、杭州本土题材等专项创作规划,创作一批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文艺作品,精心打造“价值引领样板区”“精品创作领先区”和“文艺创新先行区”,实现“高原”之上创“高峰”,推动杭州文艺创作继续走在前列。对获得全国“五个一工程”等国内外知名大奖的优秀作品,经认定后给予一定扶持补助。探索建立杭州市艺术发展基金,搭建公平开放、富有活力的艺术创作生产扶持平台,逐步建立健全文艺创作生产资助体系。 

3.引导推动创意设计升级。深化文化创意与设计服务等新型、高端服务业融合发展,落实《中国制造2025杭州行动纲要》,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开放融合国内外创意设计发展理念,整合市场、技术、人才、资本等要素资源,推动创意设计发展,融合带动生产型制造业升级。支持重点企业瞄准世界前沿技术,开展关键工艺、核心技术、共性环节等设计创新攻关,积极制定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形成对行业具有引领作用的设计成果,提高设计原始创新和集成创新能力。弘扬工匠精神,增强传统工艺从业者、企业、行业组织的品牌意识和市场意识,提高传统工艺产品设计改良和生产制作水平。鼓励原创设计作品和工艺美术精品积极申报国内外专业奖项评选,对获得国家级及境外国际知名奖项的作品,经认定后,给予不超过30万元的扶持补助。 

(六)大力实施文化金融工程 

抢抓钱塘江金融港湾建设机遇,推动“文化+金融”发展,创新产业投融资模式、完善基金运作机制,推进文化创意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构建“政策扶持—战略合作—风险共担—贴息支持—还贷周转—投资引导”的文化金融全产业链。到2022年,全市文化创意产业引导基金总规模力争达20亿元以上,拉动社会投资力争达100亿元以上,投资引进重点文化创意项目(企业)500个以上。全市文化创意产业融资信贷规模累计达100亿元以上,为文化创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达10000家次以上。 

1.深化“文化+资本”投资引导模式。根据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需求,原则上每年安排不少于1亿元,专项用于组建杭州文化创意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加快做大基金规模。完善杭州文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运营机制,加强国有资本在文化创意领域的控制力和影响力,吸引国内外优质资本、项目、技术、人才向我市文化创意产业领域集聚。鼓励有条件的区、县(市)设立国有文化创意产业投资引导基金,探索组建国有文化创意产业投资主体,强化政策性产业引导投资。探索创建国家文化金融合作试验区。 

2.强化“政银企合作”融资引导模式。深入探索“文化+金融”发展模式,推动建立市、区、金融机构、企业等多方合作、风险共担的文化创意产业融资合作机制,到2022年,市本级文化创意产业风险池等融资产品规模累计达1亿元以上。提升文化创意产业无形资产担保贷款、信用贷款等债权融资规模,鼓励在杭金融机构开发符合文化创意企业阶段融资需求的“收入贷”“期权贷”“并购贷”等产品,提高信用良好的文化创意企业授信额度。鼓励政策性保险机构创新文化创意保险产品,提升文化金融服务水平。 

3.完善产业金融配套服务体系。每年从市文化创意资金中统筹安排不少于1500万元,用于文化创意产业融资服务体系建设。扩大转贷合作金融机构范围,加大转贷基金资金周转效率,探索融资担保补助方式,缓解文化创意企业“贷款难”“还贷难”问题。对支持文化创意产业风险池的合作金融机构和申请风险池贷款的文化创意企业,经认定,给予一定的补助。鼓励文化创意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合作创业投资机构对杭州文化创意企业开展投资,对投资力度较大的合作创业投资机构按相应政策给予一定的补助。鼓励举办文化创意产业投融资论坛、项目路演、创新创业大赛等活动,积极搭建文化创意企业与投融资机构对接平台。 

(七)大力实施人才培育工程 

以创新创意人才、经营管理人才、数字内容人才和网络技术人才等为重点,抓好人才的“引、育、留、用”环节,加快构建结构合理、层次分明、能用实用、具有杭州特色的文化创意产业人才队伍。到2022年,全市规上企事业单位从业人数由59万增加至70万以上,新增行业领军人才100名以上,新培养文化创意专业人才30000名以上。 

1.引进用好高层次人才。深入实施“人才新政27条”“人才‘若干意见22条’”“全球聚才十条”“开放育才六条”和青年文艺家发现计划等,充分发挥高校、科研院所、文化创意基地和文化创意企业等机构的人才集聚功能,加强与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合作,充分发挥市场化引才的重要作用,吸引国内外高层次文化创意人才来杭创业发展,着力打造文化创意人才高地。按相关规定向新引进到杭州文创领域工作的应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人员、归国留学人员和应届外籍人才发放一次性生活(或租房)补贴。采取人事调动、合同聘用、项目合作、开办工作室、创作室和来杭定居、短期旅居等多种形式,开展青年文艺家引进工作。已经在国内外享有较高声誉、成就颇丰的作家、艺术家、创意家、经营管理者等来杭就业,可参照我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引进培养工作的相关规定享受政策。 

2.加强专业人才培养。以实施“名校名院名所”建设工程为契机,扩大杭州与国内外知名高校的合作,构建专业领先、门类齐全的文化创意人才培养基地。依托浙江大学、中国美术学院、杭州师范大学等高校资源,推动文化创意类学科建设和专业人才培养,实施“市校合作”“校企联合”战略,储备一批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专业人才。做好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中宣部文化名家“四个一批”人才、省“千人计划”、市“521”计划等遴选推进,培育一批具有较大影响力的文化名人名家。鼓励大学生等在杭青年创新创业,以文化创意类项目创业的,可申请不超过5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优化提升文创企业家孵化工程培训班、成长型文创企业家高端培训班、创意力量大讲堂等人才项目,在杭文化创意企业推荐的青年创新创业人才参加培训,经认定后,可享受最高100%培训费用减免。 

3.优化人才创业环境。着力倡导“尊重知识,尊重人才”“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理念,创新选人用人观念,坚持良好的用人导向,健全人才发现机制和评价激励机制。落实人才服务保障举措,按照市里有关政策规定,在人才落户、居住、子女入学、医疗服务等方面创造条件。通过学费扶持、生活补贴和支持创作等方式,每年选送一批青年文艺家培养对象、2—4批青年设计师培养对象和10—20名影视高层次专业人才到国内外高等艺术院校、知名专业机构培训交流。为杭州引进国内外顶尖文化创意人才、国家“千人计划”人选和“省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的个人或中介组织,按照有关政策,给予不超过30万元资助。 

(八)大力实施开放带动工程 

围绕参与“一带一路”建设,以打造东方文化国际交流重要城市为契机,实施国际化战略,以开放促发展,推进文化“走出去”和“引进来”相结合,全面提升我市文化创意产业对外合作和对外贸易的质量和能级。到2022年,打造10个以上文化创意产业国际交流合作重点平台,中国国际动漫节和杭州文化创意产业博览会的国际及境外展商参展面积占比由25%提升到30%以上,新引进30家左右文化创意行业领军企业(含总部企业)落户杭州。 

1.拓宽国际交流合作渠道。依托全球创意城市网络、全球学习型城市等国际文化交流合作平台,打造亚太地区创意城市网络的关键性节点城市。建好用好杭州英国文创交流中心等海外推广平台,进一步整合优势资源,提升杭州文创品牌海外传播力和影响力。办好中国国际动漫节、杭州文化创意产业博览会等国际性文化会展活动。以“融—Hand Made in Hangzhou”“新杭线”等品牌为引领,积极组织企业、机构参加境内外重点文创会展活动,对赴境外参展的文化创意企业,经市文创办认定后,给予一定的参展补助。 

2.建强对外文化贸易基地。加快推进国家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工作,大力培育国家和省、市级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基地,扩大文化出口规模,提高文化出口在服务贸易中的占比。鼓励文化创意企业在海外设立分公司和分支机构,构建产品输出和资本输出双轮驱动的走出去格局。鼓励支持文化跨境电商发展,拓展线上线下文化贸易渠道。鼓励文化出口企业和园区积极参与认定杭州市服务贸易“示范企业、成长型企业、示范园区”等,按照市服务贸易有关政策规定,对入选企业和园区给予奖励。对在推进文化出口企业集聚、促进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公共服务平台,按照市服务贸易有关政策规定,经认定后给予一定补助。积极组织文化贸易企业在浙江省国际服务贸易统计监测系统中申报文化进出口数据。积极申报国家级和浙江省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积极落实国家支持对外文化贸易的各项优惠政策。 

3.扩大产业集聚发展效应。通过规划引导和有序招商,引导文化创意企业围绕产业链形成集聚,推动产品和服务的品牌化、规模化和系统化,引进一批竞争力强、行业首位度高、带动作用明显的文化创意企业(总部)落户杭州。发挥之江文化产业带等重点产业平台引领作用,以数字内容、动漫游戏、影视、创意设计和现代演艺等优势行业为重点,吸引国内外领军文化创意企业集聚杭州。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工作合力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定文化自信,落实责任担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构建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坚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体制机制,实施创新驱动,大力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要高度重视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把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摆在全局工作重要位置,作为评价地区发展水平和发展质量的重要方面,作为考核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市文化改革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和市文化创意产业指导委员会的牵头协调作用,市委宣传部、市文创办和市各有关单位要落实指导、推动、督促职责,统筹推进全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各地要强化工作职能,加大政策资金支持,引导重大企业(项目)发展,落实各项工作和服务保障,确保全市文化创意产业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形成市、区两级联动发展的工作合力。 

(二)落实财政保障 

逐年扩大文化创意资金规模,进一步发挥市各文化专项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加大对关键领域、薄弱环节、重点区域的支持力度,创新扶持方式、规范使用管理、加大间接扶持,充分发挥各类文化创意基金的引导放大作用,带动引导社会资本支持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除有特殊规定外,同一项目已得到市本级财政扶持的,不再重复享受本意见扶持政策。同一项目如符合条件并申请本意见所涉政策多项扶持的,按从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 

(三)加强检查督导 

落实《关于加强杭州市文创领域基层党建工作的实施方案》,加强文化创意领域基层党建工作。充分发挥产业特色,创新活动载体,促进党建工作与产业发展深入融合、相互促进,确保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正确方向。各区、县(市)要深入贯彻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切实抓好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重点考核任务。加强统计监测分析,定期发布文化创意产业相关统计数据和分析报告,强化督导跟踪工作。 

(四)优化产业服务 

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契机,对文化创意领域办事事项进行梳理,推动“一址多照”“一照多址”“工位注册”等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和“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等工作落地,助力文化创意领域办事实现“最多跑一次”。探索建立文化创意企业知识产权数字备案制度。大力发展演艺经纪、版权代理、评估鉴定、推介咨询、担保拍卖等文创中介服务行业,充分发挥中介组织的自治自律作用,为加快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提供优良服务。 

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本意见施行期间,如遇国家及省、市有关政策有新的规定,则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