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印发《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总体方案》 杭州文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商务部印发《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总体方案》

时间:
2020-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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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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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商务部印发《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总体方案》。《方案》指出,文化和旅游部、港澳办等要支持和指导在粤港澳大湾区、京津冀、长三角试点地区创立粤港澳大湾区、京津冀、长三角艺术创研中心。同时,在中央宣传部的支持和指导下,文化和旅游部、广电总局、商务部等要出台支持政策,在试点地区率先推进中外数字创意、影视培训等合作。在“全面探索扩大对外开放”方面,《方案》指出,商务部、外汇局、证监会等要制订相关政策支持境外发起的私募基金参与具备条件的试点地区的创新型科技企业融资,凡符合条件的可在京津冀地区、长三角地区、粤港澳大湾区投资。

以下是《商务部关于印发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总体方案的通知》全文。

 

商务部关于印发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总体方案的通知

商服贸发〔2020〕165号

 

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山东省、湖北省、广东省、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陕西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中央网信办,国务院服务贸易发展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医保局、药监局,中央军委联合参谋部,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

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的批复》(国函〔2020〕111号),现将《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总体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商务部

2020年8月12日


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总体方案.pdf

附表: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任务、具体举措及责任分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