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江区2022年度第二批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开始了! 杭州文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滨江区2022年度第二批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开始了!

时间:
2023-08-07
文章作者:
文章来源:
滨江文创

滨江区2022年度第二批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

专项资金申报开始了!

具体内容看下方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扶持推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杭高新〔2023〕4号)和《杭州高新区(滨江)推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实施细则》(区文创〔2023〕3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杭州高新区(滨江)2022年度第二批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内容

1、设立或引进三年内文化企业补助类政策申报

(1)政策期前两年企业房租补贴申报

申报对象:①2020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设立或区外迁入的区内备案文化企业,首次申报区级文化企业房租补贴政策,且已实现2022年纳税额50万元(含)以上,或已获得省级及以上奖项、荣誉,或已取得作品(产品)转化关键资质。②2020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设立或区外迁入的区内备案文化企业,已享受过《关于进一步扶持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杭高新〔2020〕16号)“扶持政策”中第(一)条第1款“房租补贴”政策条款扶持的,可仍按杭高新〔2020〕16号文件规定申报房租补贴。

申报内容:政策期前两年企业房租补贴(详见附件1)。

(2)政策期前两年企业政策补助申报

◆ 申报对象:①2020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设立或区外迁入的区内备案文化企业,在申报2022年度房租补贴后,2022年两税对区财政贡献净值为正值的;②2020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设立或区外迁入的区内备案文化企业,放弃2022年度房租补贴申报,且2022年两税对区财政贡献净值为正值的。

◆ 申报内容:以2022年两税对区财政贡献净值为限,申报支持原创精品研发、支持新媒体发展、支持动画影视制作、支持数字内容转化、支持文化产品销售等政策补助条款(详见附件1)。 

(3)政策期第三年企业房租补贴申报

◆ 申报对象:①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设立或区外迁入的区内备案文化企业,首次申报区级文化企业房租补贴政策,且已实现2022年纳税额50万元(含)以上,或已获得省级及以上奖项、荣誉,或已取得作品(产品)转化关键资质,同时2020年、2021年、2022年三年度累计两税对区财政贡献净值为正值的。②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设立或区外迁入的区内备案文化企业,已享受过《关于进一步扶持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杭高新〔2020〕16号)“扶持政策”中第(一)条第1款“房租补贴”政策条款扶持的,且2020年、2021年、2022年三年度累计两税对区财政贡献净值为正值的,可仍按杭高新〔2020〕16号文件规定申报房租补贴。

◆ 申报内容:以2020年、2021年、2022年三年度累计两税对区财政贡献净值为限,申报政策期第三年房租补贴(详见附件1)。

(4)政策期第三年企业政策补助申报

◆ 申报对象:①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设立或区外迁入的区内备案文化企业,在申报2022年度房租补贴后,2020年、2021年、2022年三年度累计两税对区财政贡献净值为正值的;②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设立或区外迁入的区内备案文化企业,放弃2022年度房租补贴申报,且2020年、2021年、2022年三年度累计两税对区财政贡献净值为正值的。

◆ 申报内容:以2020年、2021年、2022年三年度累计两税对区财政贡献净值为限,申报支持原创精品研发、支持新媒体发展、支持动画影视制作、支持数字内容转化、支持文化产品销售等政策补助条款(详见附件1)。

2、设立或引进三年以上文化企业补助类政策申报

申报对象原则上为2019年6月30日(含)前设立或区外迁入的区内备案文化企业。

(1)2022年度成长型文化企业扶持政策补充申报

◆ 申报对象:企业2021、2022年度营业收入均超过1000万元(含)且同比增长不低于25%,或2022年度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含)且同比增长不低于15%,或2022年度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含)且当年正增长的区内上市后备企业;

◆ 申报内容:成长型文化企业房租补贴及相关扶持条款(详见附件1)。

(2)2022年度重点骨干文化企业扶持政策补充申报

◆ 申报对象:企业2022年度营业收入达到3亿元(含)以上;

◆ 申报内容:重点骨干文化企业房租补贴及相关扶持(详见附件1)。

3、电竞产业相关补贴、补助政策申报

(1)电竞人才经纪业务扶持政策

◆ 申报对象:主要开展电竞选手、解说员、主播等经纪业务的经认定电竞经纪公司,且2022年主营业务收入超过2000万元。

◆ 申报内容:运营经费资助条款(详见附件1)。

(2)电竞赛事承办扶持政策

◆ 申报对象:2022年度在滨江区承办国际级电竞职业赛事(总奖金额超过1000万元)、全国顶级电竞职业赛事(总奖金额超过300万元)、全国次级电竞职业赛事(总奖金额超过100万元)的区内备案文化企业。

◆ 申报内容:承办赛事经费补助条款(详见附件1)。

(3)电竞平台建设发展扶持政策

◆ 申报对象:服务电竞产业的直播平台、运营平台、赛事综合服务平台,经认定,年度两税对区财政贡献达到100万元(含)以上的区内备案文化企业。

◆ 申报内容:建设发展扶持条款(详见附件1)。

4、网络作家开展作品转化(合作)补助政策申报

◆ 申报对象:(1)中国网络作家村入驻作家在区内创立的工作室或备案文化企业,作家网络文学作品与区内备案文化企业开展IP转化合作并已在区内立项的;(2)与上述作家创作的文学作品开展IP转化合作,且合作项目已在区内立项的备案文化企业。

◆ 申报内容:版权交易(授权)补助等条款(详见附件1),仅限申报2022年度内发生,且之前未申报过版权交易(授权)补助的项目。

5、参与国际性会展补助政策申报

◆ 申报对象:2022年度参加国际性展览展会,经认定的区内备案文化企业。

◆ 申报内容:参加展览展会补助等条款(详见附件1)。

6、优秀文化作品出海补助政策申报

◆ 申报对象:作为主出品方(备案立项方)且彰显中华文化、浙江特色、滨江韵味的原创动漫、影视、游戏等作品出海产生翻译费的区内备案文化企业;作为主出品方(备案立项方),反映我区特色的动漫影视等作品在海外举办发布活动,或在海外举办影视首映礼的区内备案文化企业。

◆ 申报内容:翻译费用补助、发布及首映礼活动经费补助等条款(详见附件1)。

7、奖励类政策申报

◆ 申报对象:符合相关奖励申报要求的区内企业、电竞俱乐部、园区(楼宇)。

◆ 申报内容:文化企业小升规、文化领军企业发展、特色园区提升发展、电竞俱乐部参赛、精品佳作播映、精品佳作获奖、文化出海头部企业等奖励类条款(详见附件1)。

二、申报所需资料

(一)基础材料

1、《杭州高新区(滨江)推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资助资金申请表》(详见附件2);

2、《杭州高新区(滨江)文化企业发展情况表》(详见附件3);

3、《申报承诺书》(详见附件4);

4、有效的“五证合一”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5、2022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加盖公章)。

(二)各申报内容需提供的其他个性化材料(详见附件5)

三、申报注意事项

1、本次申报采用线下申报方式,申报材料原件现场核验后返还,如需进一步核实相关申报内容,企业应按要求提供相关补充材料。申报材料按照清单顺序装订成册,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一式两份。最终申报审核结果以红头文件为准。

2、本次申报纸质版材料提交截止日期为2023年8月21日(星期一),逾期不予受理。

3、企业申报材料报送至区文创发展中心后,由区文创发展中心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第三方专业机构专项审查、实地走访核查、区财政局会审、区相关部门联审后,按《关于区产业扶持资金决策流程的实施意见》相关规定进行审核后,正式发文并兑现拨付。

4、申报材料受理部门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江南大道100号滨江区政府主楼2楼1224室

联系人:段老师

联系电话:0571-89520318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8h5ABX6ix_LdztOGQkeS3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