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杭区开展第四批文创类孵化载体、文化创意街区备案工作 杭州文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余杭区开展第四批文创类孵化载体、文化创意街区备案工作

时间:
2023-07-25
文章作者:
文章来源:
创意天堂

根据《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全域创新策源地建设推动经济高质量可持续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修订)〉》(余政发〔2022〕8号)文件精神,关于印发《余杭区文创类孵化载体、文化创意街区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余宣〔2023〕7号)等文件精神,为鼓励和发展文创类孵化载体和文化创意街区建设,经研究,决定开展第四批余杭区文创类孵化载体、文化创意街区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标准

(一)推荐申报余杭区文创类孵化载体需符合下列条件

1.孵化器运营主体为注册地在余杭区范围内的法人企业。

2.发展定位、产业定位明确;如认定时企业入驻率已达到50%以上的,文创类企业数参照《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国统字〔2018〕43号)范围确定,需占企业总数的25%以上。

3.商业用地计容建筑面积原则上在3000平方米以上,工业用地计容建筑面积原则上在10000平方米以上。工业用地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面积可适当放宽至6000平方米:(1)平均每1000平方米场地入驻企业达到3家以上,文创类企业(按企业名称、经营范围、实际经营业态等确认)占企业总数的40%以上;(2)经认定的重点文创类企业数已达到5家以上的;(3)特色鲜明、商业模式创新,具有引领示范作用。

4.公共配套面积占总面积8%以上,有会议室、食堂等必要的配套设施。

5.孵化场地集中,场地产权和运营管理权清晰,有专职人员管理运营。

6.申报前两年未出现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造成恶劣影响的重大事件,街区运营管理机构未出现违法情况。

7.经市级及以上认定的重点文化产业文创类孵化载体、文创街区视同通过区级文创类孵化载体认定。

(二)推荐申报余杭区文化创意街区需符合下列条件

1.街区运营主体为注册地在余杭区范围内的法人企业。

2.街区具有明确的区域分布和物理空间范围,原则上申报当年街区已投入使用一年以上,街区核心路段长度不小于200米,区内可用于发展主导产业业态的空间面积不小于5000平方米,并具有后续发展的预留空间,街区内入驻主体50%以上为文化创意企业且其中用于文化产品(服务)消费体验的面积不少于街区总面积的60%。已获得市级以上同类称号的街区视同通过区级文化创意街区认定。

3.街区具有完备的空间建设发展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符合余杭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能引领相关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街区拥有良好的生态环境和浓厚的人文环境,区域内已形成相对成熟的文化商业氛围,促进了当地文化旅游的融合和生产、生活、生态的融合。

4.街区场地产权和运营管理权清晰,有专职人员管理运营。

5.街区申报前两年未出现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造成恶劣影响的重大事件,街区运营管理机构未出现违法情况。

二、认定程序

区级文创类孵化载体和文化创意街区由运营主体提出申请,平台、镇街负责申报材料的初审、申报数据的现场核实,经所在平台、镇街审核盖章后报区文创发展中心,区文创发展中心、区财政局负责材料审核,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现场抽检,审核通过后统一发文公布。

1.申报余杭区文创类孵化载体所需材料:孵化载体认定申请表、孵化载体创建方案、入驻企业清单、运营协议、房屋产权证明、入驻企业营业执照、入驻协议,上述材料均一式二份。

2.申报余杭区文化创意街区所需材料:创意街区认定申请表、创意街区创建方案、入驻企业清单、运营协议、房屋产权证明、入驻企业营业执照、入驻协议,上述材料均一式二份。

三、申报方式

即日起至8月2日,将相关申报材料报送至企业所在镇街平台。

四、咨询电话

区文创发展中心88729986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n2I1k5L9A0Z7ZqJsEwP15g